疫情衝擊 4稅捐展延門檻出爐(屏東新光長虹資融有限公司)

2020-03-05

新冠肺炎疫情衝擊,觀光業度寒冬,產業也陷入斷鏈困境,面對4月開徵牌照稅、5月還有綜所稅、營所稅、房屋稅須繳納,財政部長蘇建榮昨表示,擬就受疫情衝擊營收減少企業,以及疫情爆發期間遭減薪或放無薪民眾,給予緩繳、分期繳納不計息等協助。若遭到隔離治療、居家隔離、集中檢疫無法如期繳稅,只要檢附隔離證明,最長可延期1個月繳稅。據了解,適用的門檻標準,也會大幅放寬。

賦稅署已將方案呈報,最快本周便可簽核公告,目前評估細節包括過去企業營收可能要減少3成以上,才享分期、緩繳優惠,如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面太廣,危及企業生存,財政部內部評估適度放寬,擬訂統一標準,讓各稅局受理時有統一標準可依循。

在分期延期繳部分,可延期1至12個月繳納,若選分期繳納,依稅款不同,有不同分期方式,最長可分36期。官員透露,財政部已將新冠肺炎定義「天災」,因此被隔離或減少收入者,包括牌照稅、營所稅、綜所稅、房屋稅四大稅目都可望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10條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。

官員並指出,紓困特別條例也祭出,企業給付員工防疫假薪資成本,可在隔年申報營所稅時,加倍列為費用減除。

另繼口罩管制後,關務署宣布昨起管制體溫計出口,時間從3月4日至3月31日為止,民眾帶出國以2支為限。管制範圍包括紅外線測體溫熱像儀,接觸式額溫槍、耳溫槍、電子體溫計,紅外線非接觸式額溫槍等五大類,水銀體溫計不包含在內。